Article 30

In force

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抑制扬尘、降低噪声,加强排水排污、围挡设置、出入口硬化、进出车辆冲洗等管理,做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确保工地宿舍、厨房、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