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影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开展智慧安防、保安服务、养犬、房屋租赁等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理住宅小区内的交通事故;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擅自占用和损坏住宅小区公共绿化、损害市容环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监督管理;
(三)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噪音污染、违法排放污染物等行为;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特种设备和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违法行为;
(五)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依法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查处影响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使用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其他部门和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住宅小区内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