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监管协作和联动等工作机制,加强对餐饮浪费的监测、调查、统计、分析、评估,做好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餐饮浪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每年向社会公布制止餐饮浪费情况,落实制止餐饮浪费措施,持续推动全社会制止餐饮浪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指导承办婚丧嫁娶宴席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提高餐品和服务质量,采用自助餐、分餐制等形式,科学设计宴席菜单,按照用餐人数配置餐品、安排流程、提供餐台数量。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引导村(居)民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