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南明河流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

南明河干流、支流沿岸涉及的农村生活垃圾,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管理和清理整治。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