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湖长制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时通报。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