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制度;

(二)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三)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上岗;

(四)组织建立并落实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机制;

(五)组织实施营运车辆安全检查;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