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体育教师开展培训,指导学校组建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等,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体育活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体育组织或者其他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鼓励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组织在学校开设公益性体育兴趣班。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