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持有瑶医药手稿、手抄本、单方、偏方、秘方、验方等的单位和个人,将资料及实物捐赠给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研究保护机构或医疗机构的,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瑶医药专家认定,确有重要价值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由接受捐赠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