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发现城市照明设施缺损、毁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可以向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反映。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或者情况反映后,应当根据职责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