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