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志愿服务公益宣传活动,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营造志愿服务的良好舆论环境。
鼓励交通场站、文化体育场馆、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单位,通过其设置或者管理的广告牌、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开展志愿服务公益宣传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