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的监督检查和收费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是指经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向社会发布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用电价格、用管道燃气价格。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