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会议上提出的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委员会整理,经秘书长审阅后,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有关部门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并告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