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专项工作报告由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市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