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干部政策和民族政策,采取措施,大量培养各级少数民族干部,逐步使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不低于其人口所占的比例,并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妇女干部。

自治县国家机关在配备领导干部时,应当划定一定的比例从黎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中选拔任用。

自治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配备领导干部时,可以划出相应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黎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