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树木无法迁移或者无迁移价值、确需砍伐的,应当事先征得树木产权人或者管理人的同意,向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树木严重影响人身、居住、交通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安全的;

(二)树木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

(三)树木发生检疫性或者新传入危险性有害生物病虫害的;

(四)因树木更新抚育需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