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公共供水单位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与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实施。

工程施工中造成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损坏的,由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负责组织抢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予以赔偿。

Local Regulations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