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7
In force物业服务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
(二)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
(三)未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的;
(四)未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管理的;
(五)未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或者未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的。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