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制定地方性法规采用条例、实施办法或者实施细则、规定或者办法、规则、决定或者决议等形式。

(一)对某一事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规定的创制性地方性法规,一般采用条例形式;既对上位法规定内容进行细化、提出保障实施措施,同时又对上位法未规定内容进行补充的实施性地方性法规,也可以采用条例形式;

(二)为贯彻实施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具体、详细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一般采用实施办法或者实施细则的形式;

(三)对某一方面事项或者某一方面内容作局部或者专项规定的,一般采用规定或者办法的形式;

(四)规范程序性活动的,一般采用规则的形式;

(五)对某一方面事项作出法规性质决定的,可以采用决定或者决议的形式。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