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状况,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按照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进行管理。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化空间开发保护布局,推进绿色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