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企业等开展普惠金融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和金融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涉农主体的融资增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和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覆盖面,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品种和范围,提高主要农业保险品种保障水平,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