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市公园体系发展和保护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公园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提交公园设计方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公园设计方案,应当征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交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