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物业服务区域的划分应当以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用地范围、社区布局、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等因素确定。
分期建设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服务区域。但该区域内已自然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服务区域。
不同物业服务区域,经各自的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服务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