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应当与国家的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相协调,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立法项目。

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应当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科学论证评估。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可以适时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