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会同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征询、调研、评估、论证,拟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项目,形成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草案。

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实施上位法等急需法规规范和调整的项目应当优先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草案中的立法项目一般从立法规划中选取。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