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对下列人员的任命,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推选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二)决定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决定任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三)决定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四)决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五)决定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对其他人员的任免,可以采用按表决器的方式进行表决,必要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