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制定治理方案并督促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