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开齐开足课程,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全面改善边远地区、边境乡(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完小和教学点。
Local Regulations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