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沿边的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兴边富民中心城镇建设,缩小边境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提高抵边一线城镇产业支撑和人口集聚能力,推动形成边防沿线农牧民聚居点,吸引更多的人到边境地区置业安居、守边戍边。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