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牧区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