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县城规划区内原有的坟墓不得进行包坟、立碑等扩建活动,砍青不得超过坟墓四周1米范围。

因规划建设需要迁出的坟墓,应当迁入公墓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按照规定需要保护的坟墓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