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药品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促进基因和细胞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区域促进基因和细胞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