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因和细胞产业发展的统筹,将基因和细胞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区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因和细胞产业发展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确保基因和细胞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监督管理等活动中涉及生物安全的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