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自治县推进美丽新晃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自治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和综合治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自治县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加大新能源产品的推广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