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自治县县长由瑶族公民担任。

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以及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应当合理配备瑶族、壮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