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由七至十五人组成,应当有一定比例的一线代表。主席团名单草案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在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

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有一定比例的本民族代表。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