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凡需在桥梁管理范围内设置广告的,应当经市政主管部门批准,缴纳押金和占用费,方可设置。

凡需在桥梁管理范围内设置机动车停车点和非机动车保管点的,按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