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Chapter 8 适用与备案审查Article 85In force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的效力,高于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经批准后,在该市行政区域内与批准机关制定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6, 2023Article 8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