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是指对城镇和乡村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绿化生态等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本条例未作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适用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