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城乡建筑风貌应当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城镇临街建筑立面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或者改造。

城镇干线道路临街建筑外墙面应当定期清洗、粉刷。破损的墙体应当及时整饰、维修或者更换。

风景名胜区、广场、文化体育场馆、公园、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商场、医院、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应当注重风貌设计,体现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

Local Regulations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