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具备开放条件的国有红色文化遗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将其所有或者管理的红色文化遗存向社会公众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