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或者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三日前,就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需要投票表决的,将赞同、反对、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辖区派出所的代表必要时可以列席业主大会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