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芦笙和斗马文化研究,创编体现芦笙和斗马文化,反映现实生活、雅俗共赏的文艺作品。对作品获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常设性文化类奖项的,根据经费投入额度、创作主体性质、作品规模、奖项等级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研究、利用现代工艺、技术和材料制作芦笙和芦笙柱。

Local Regulations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