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认真准备审议意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发言的内容,应当与议题有关。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时的发言,由工作人员记录整理,经发言人审核签字后,编印会议简报并存档。

Local Regulations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