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的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