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水库、无人居住的洲(岛),以及其沿岸范围等水域和水域相关场所的治安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