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Chapter 2 会议的召开Article 6In force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加开会议、临时召集会议或者推迟召开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闭幕会议,由主任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委托其他副主任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的其他全体会议可由其他副主任主持。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9, 2023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