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急管理规划等规划时,应当综合考虑安全防控需要,实行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和一体化提升改造,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在国土空间规划禁止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区域内,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本市危险化学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