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常性地组织排查辖区内风险隐患,落实监测预警、应急演练、防控处置责任,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及时、客观、真实报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街道办事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应急状态下对街道办事处人、财、物的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