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或者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交易信息,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
各级政府采购人和大型企业应当及时确认与中小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帮助中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收益权、收费权、股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